根据《深圳市仙湖植物园科普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参照《深圳市科普志愿者协会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岗位和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意愿,安排乙方从事相关科普服务工作。
二、服务期限:本协议固定期限为1年,合同期从协议签定之日起生效。
三、服务时间:甲方安排乙方参加科普服务活动的时间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
四、志愿者的招聘
申请加入仙湖植物园科普志愿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仙湖植物园的管理规章制度;
2、有自愿加入科普志愿者的意愿,并履行相关申请手续;
3、具有一定的植物学基础知识;
4、立志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积极投身于各种科普活动;
5、自愿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和体能等资源,志愿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供义务性的服务;
6、不以取得报酬为目的,服从安排,遵纪守法;
7、具有较强表达能力、身体健康。须在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参与科普活动。
五、甲方义务:
(一)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展科普服务提供适当的安全、卫生等条件。
(二)甲方不得强令乙方进行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活动。
(三)甲方可以根据科普服务活动的需要,为乙方办理相应的保险。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安排志愿者参加科普服务活动:1、乙方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在协议期间为乙方本人凭科普志愿者证件提供免费入园及乘座园内巴士优惠措施。(园外车费自理)
(六)活动过程为乙方解决饮水、工作餐问题。
六、乙方服务纪律:
(一)遵守甲方的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服从甲方的安排,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乙方在活动期间如因不服从甲方安排而出现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甲方不负责赔偿。
(三)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四)维护甲方的声誉,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秘密。
(五)保守服务对象的秘密和隐私。
(六)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例。
(七)科普志愿者证须与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或居住证)同时使用,证件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者将没收科普志愿者证并取消科普志愿者资格。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志愿服务活动协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工作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乙方违反甲方科普志愿者管理办法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2、乙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服务对象或第三人损害的;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本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工作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工作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服务协议: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参加服务活动的;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除本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活动协议,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交回志愿者证件和活动手册,甲方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乙方所支付的各项费用;
2、给甲方财产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对由于乙方过错造成服务对象损失而由甲方赔偿的费用。
(二)其它违约行为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
九、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等。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十二、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三、本协议书最终解释权归仙湖植物园所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