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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国科学院仙湖植物园学术委员会章程


一、宗旨

为促进仙湖植物园的科研发展,提高植物园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的学术水平,完善学科建设,特设“深圳市中国科学院仙湖植物园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


二、组织

学术委员会是植物园主任实施学术领导的最高学术评议、评审和咨询机构。学术委员会由我园在岗的、具有正高级和博士后资历的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人员,以及园外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一定知名度的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学术委员会秘书1人。委员任期为3年。委员会组成由园主任提议、园主任办公会议审定通过。日常管理事务挂靠在科技部。


三、工作职责

1、提出仙湖植物园科学发展规划,指导仙湖植物园的科研、学术活动和学科建设工作。
2、负责植物园资助科研项目的初评工作,并按照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向园领导集体推荐科研项目。